故事分成三個章節:主要的章節由高達親自飾演導演,正要趕乘飛機,在24小時內把一部電影的菲林交給監製;同時一隊二人流行電子音樂組合,不斷排練歌曲,最後在路上表演;另一邊廂,愚笨的大肥佬捲入一宗事件,被神秘女人密切監視,最後更被拘捕。三段故事看似毫無關連,實際是高達以電影來討論電影製作和藝術創作的重要。片名看似帶有弦外之音,就像高達暗示,假如監製或其他人要干擾導演的藝術創作,就索性我行我素,忠於自己的道路好了。這大概亦示範了高達如何純熟地運用電影媒體來做評論。 A film in three chapters: Godard plays the director in the main chapter, rushing to catch a plane to pass the negatives to his producer within 24 hou...。(2017台北電影節官方介紹)漫天塵飛中,男孩打鬧間練習擲石驅狼;女孩叼著麥桿漫聊閒話。村裡老人講述著奇幻故事:「傳說中,喀什米爾狼能站立行走,狼皮下是個綠色裸體妖精…」突然虛實跨了界,分野不再清晰。新銳女導演克服拍攝地政局紊亂的風險,細緻捕捉阿富汗山村放牧日常,展示帶有魔幻風采,卻又宛如紀實電影般描繪細微眾生面向的作品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