秋日温暖的傍晚,父亲带着女儿一起骑单车,他们穿过林间小路,骑过草地,骑上高坡,来到平静的湖边。
父亲抱抱女儿,登上了小船。女儿在湖边静静的等待,等到船在视线里变模糊,等到太阳就要落山。父亲迟迟不归,女儿一个人骑着小小的脚踏车回去了。从那以后女儿每天都来湖边等候,她一个人骑着单车来来返返,风雨无阻。多年过去,小女孩为人妇,为人母,转眼老去。
已然老去的她日日来到湖边,直到湖水干涸,化为滩涂。她来到沉睡在湖底的小船边,躺在小船里,就像躺在父亲暖暖的臂弯。。李春李东是一对双胞胎。从小父母偏心,一切李春优先。按照二姐李清的说法,父母把李春当正品,把李东当次品养。奶水不够,父母就决定丢卒保车,把李东送到山区去喂养,导致李东从小营养不良,体弱多病,智商受损。尤其是父亲,把自已年老以后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李春身上了。为了给李春安排好的工作与前程,不惜伤害女儿的利益,不怕得罪女儿,也不惜被人举报“以权谋私”,目的只有一个:让李春有个好前程,好光耀门宗。后来李春通过自己的努力,上了广西大学的研究生,毕业后成为一名省报记者,生活充裕。
后来父亲摔了一跤成为四肢瘫病人,这个时候,一天二十四小时守在父亲身边的,是下岗失业多年的李东。而李春却振振有词地说:“我对孝有自己的看法。。赡养老人,是社会的责任。。。”拒绝对父亲尽最基本的义务,从此不再与父亲联系。大姐李华联合五个弟弟妺妺要将其告上法庭,要以法律的名义彰显道德的尊严,可是父亲却以微弱的声音说,你们要是告他,我就自杀。。